文学领域中的通感,钱钟书先生曾下过一个定义:“在日常经验里,视觉、听觉、触觉、嗅觉、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动或交通,眼、耳、舌、鼻、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。颜色似乎会有温度,声音似乎会有形象,冷暖似乎会有重量,气味似乎会有锋芒。”简单的说,感官感觉虽然功能和活动范围不同,但同时又会相互影响。比如听到声音感觉看到颜色,看到颜色又感觉在触摸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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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常可以看到所谓通感修辞,或者说移觉。比如“暖洋洋的橙色”,用温度来形容视觉。音乐和艺术之间也存在很多可以用通感解释的关联,是视觉和听觉在人脑中的一种交错反映。比如有一些视觉音乐会,比如题图是抽象电影创作的拥护者、导演詹姆士·惠特尼 1966 年电影 Lapis 的海报。
在设计领域,大部分情况下我们用颜色和构图来表达情感。前几天看到一篇文章:11 Great Color Legends,讲述了关于颜色的一些故事,比如为什么粉色代表小女孩、浅蓝色代表小男孩等,为什么黑色代表死亡等。早些时候我也翻译过一篇文章:自然选择:自然界的颜色与界面设计,实际也有那么些通感在里面。比如说你给产品配色,凭空想象有时候并不是很直观,这时候可以通过观看一张好的照片、摄影作品等来获得配色的灵感,因为图像视觉给与人们的感觉很直观。
至于构图,黄金分割已经被用到淋漓尽致。以摄影来讲,九宫格、十字型、三角形、三分法、A/S/V/C/O/W 型构图等等。考虑到不同情况,可以营造主体焦点、稳定、动感、活力等各种感觉(综合感觉)。
设计师是否能根据网站和访客间的关系营造通感?比如一个在线订花的网站,是否可以通过颜色、构图等设计,营造出花香四溢的感觉?不过现在好像已经有数码香味制造机之类的东西了。这又让我想起香水这部电影。
我对审美观的理解,即人对事物的通感层次。比如说看到一幅画,有些人仅仅觉得是静止的颜色和线条的组合,有些人却可以感受到光、影、动感,甚至脑中回响的音乐。这就是审美上的成熟和不成熟(在原研哉的《设计中的设计》一书中有提到审美成熟和不成熟对产品设计的影响)。
品牌文化是否也是一种通感归属?比如一提起诺基亚,大部分人的印象是耐摔。而诺基亚仅仅是三个字而已。心理学真是有意思。